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办公室: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温医大〔2021〕48号文件)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4年度本专科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成果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学院予以奖励。奖励的成果包括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二级及以上)、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专利、学生参加各级“挑战杯”竞赛所获奖项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获得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成果类型
1、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SCI、SSCI、A&HCI收录刊物、EI、国内二级刊物以上);
2、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3、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挑战杯”竞赛获奖项目。2024年度“挑战杯”系列竞赛奖励金发放包含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国赛项目(主赛道、“一带一路”国际邀请赛、“秦创原”创新挑战赛、揭榜挂帅赛道),其中“一带一路”国际邀请赛、“秦创原”创新挑战赛奖励按照降2档填写。
三、报送要求
1、统计报送的为我校各学院本专科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研究生不在统计范围之列。论文或专利的学生署名单位须是温州医科大学或温州医科大学相关学院、医院、年级、系别。
2、上报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3、成果若为学生跨学院组合获得的,统计在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其他学院无需重复上报。
4、成果报送流程为:项目系统申报(具体操作见附件2“智慧双创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学院审核、学校审核、汇总表纸质版各学院签字盖章、学校公示。
5、各学院需认真审核本学院报送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专利相关证明,教师奖励需教师在论文、专利中署名。其中,论文证明材料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发表的具体版面、外文期刊收录证明;专利证明材料包括:专利授权书、专利说明。
6、请各学院于4月25日(周五)前完成相关成果审核,经校级审核后,学院可汇总导出数据进行签字盖章。
7、论文、专利由学生第一作者/发明人发起申报,竞赛成果由项目所在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负责老师,在“智慧双创管理系统”申报成果。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统计报送的项目在奖次和分数上均有调整,请各学院严格参照最新文件,以便准确申报。例如,成果类型变更为“国家级、省级”激励,不再进行校级竞赛奖励申报。
2、本专科毕业生在毕业当年获得专利授权,申请时为在校生,专利权人为温州医科大学的,按在校生标准予以激励;本专科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发表论文,投稿时为在校生,发表单位为温州医科大学的,按在校生标准予以激励。
3、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办公室务必及时、全面通知并收集相关申报成果奖励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卢老师、陈老师
电 话:0577-86689765
地 点:同心楼216室
附件:
1、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新)
3、智慧双创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4、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主赛道、“一带一路”国际邀请赛、“秦创原”创新挑战赛、揭榜挂帅赛道)
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1-2 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新).docx
附件3: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主赛道、“一带一路”国际邀请赛、“秦创原”创新挑战赛、揭榜挂帅赛道).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