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医科大学学分制社团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开展学分制社团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促进学生社团工作有序发展,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团结带领学校团员青年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高水平谱写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高水平医科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申请成立学分制社团教学班基本条件
申请成立学分制社团教学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章程》和《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二)原则上需为成立两年以上的校级社团(包含挂靠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校级社团),近两学年社团量化考核平均分须达到80分及以上。
(三)社团组织健全,活动开展有序,有完善的社团管理章程与规范的招新制度。
(四)有明确的社团工作计划、目标和较为优秀的社团工作业绩或成果。
(五)有固定的专业教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有相对固定的教学场所和丰富的实践活动、健全的考核评定体系和合理科学的成绩计算方法。学分制社团教学班导师实行聘任制。导师可由本人自荐、学员推荐、挂靠单位推荐,填写完导师推荐表,经团委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聘任。每个学分制社团教学班可聘1-5名导师。
(六)应有明确的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及教学纪律。学分制社团教学班理论教学及实践活动须满32个课时,其中实践教学课时不少于12个课时,单次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4个课时。学分制社团教学视同公共选修课。学分制社团教学班导师的课时费参照公共选修课课时费标准,超过规定课时数,导师课时费由社团自理。
(七)社团所申请开设的学分制课程创新性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践价值,与已有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不冲突、不重复。
(八)学分制社团教学班导师的课时量纳入到《温州医科大学教师培训专项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中计教师专业发展学时,同时担任学分制社团教学班导师可视为带教暑期社会实践一次。导师在教学实践环节应认真负责严格遵循教学计划,学员在上课过程当中应认真对待,具体按照教务处第一课堂的相关管理条例执行。
三、申请安排
(一)申请学分制教学班的社团经导师及业务指导单位同意,并获得导师或业务指导单位的推荐书后,向学分制社团工作组提交申请书和所有相关申请材料。
(二)申请学分制教学班的社团需参加答辩,由学分制社团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及答辩结果进行评议,再统一征集各方面意见后得出结果。
(三)申请学分制社团教学班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 社团简介、章程与相关制度文件。
2. 学分制社团教学班申请表、课程计划表、教学大纲(自行编写)、教学制度(自行编写)。
3. 学分制社团教学班指导老师信息表。
4. 学分制社团教学班学员名单,原则上需控制在30-120人之间。
5. 学分制社团教学班学员学分认定考核办法(自定)。
6. 学分制社团教学班成果展示或教学班公开活动策划书。
有意向申请成立学分制社团的社团负责人请填写附件3中学分制社团申请相关材料,于2023年2月27日前报送至同心楼21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社团管理中心邮箱xsgbgsgf@126.com。校社团管理中心将组织材料审核与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谢老师、侯老师
电 话:0577-86689705
地 址:同心楼216办公室
附件:
1、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2、温州医科大学学分制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3、学分制社团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4、温州医科大学教学课时费核算及发放规定
5、温州医科大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
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附件1 温医大党〔2020〕31号文件《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 团温医大联〔2020〕5号文件《温州医科大学学分制社团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