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管理办法(试行)》(温医大学研办〔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将对2021年度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立项团队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立项团队,已经达到结项要求的团队负责人填写《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团队结项报告书》,并附完整的研究论文等成果证明材料上交本学院团委。如本年度未达到结题要求,则视为项目终止。
二、验收要求
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团队入库后,完成以下任一条件中的一项,可通过成果验收。
1、论文: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
自然科学类:SCI论文Ⅲ区及以上一篇;或者SCI论文两篇。
社会科学类:一级一篇;或者2A一篇、2B两篇;或者2B三篇;或者研究报告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采纳。
2、授权发明专利:以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
3、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团队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国家级奖项或省特等奖(金奖),或“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奖项或省金奖。
三、注意事项
1、结项验收材料须包括:(1)《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团队结项报告书》;(2)论文原稿word版(创业类项目可选);(3)“发表的版面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复印件”或“专利复印件”或“竞赛奖状复印件”送交到所在学院团委。
2、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对本单位团队项目结项报告书进行审查,每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中“八、学院验收意见”一栏需由本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并盖学院行政印章。
3、请各学院团委于11月20日前将本学院创新创业团队结项报告书(各一式1份)统一交到校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心楼216),所有项目电子稿须单独建立文件夹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由学院团委汇总好发至wzmcxsky@163.com(汇总文件夹以学院名字命名),校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将对所有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4、其他说明。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校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谢老师、侯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77-86689705)。
附件:
1、关于公布2021年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立项团队的通知
2、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团队结项报告书
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