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创业能力,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校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参赛对象
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三、参赛组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A组.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B组.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 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C组.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 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D组.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E组.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 “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 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竞赛进程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11月)
各学院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同学参加。
2.组织申报阶段:(2023年12月)
各学院广泛组织学生报名,参赛者酝酿、完成参赛作品,同时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书》(附件1)。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参赛作品进行初评,择优推报作品参加学院复赛。请学院统一汇总上交材料,校团委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
请学院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作品申报表(附件1)、作品书、汇总表(附件2,请排序)的纸质材料交到校团委行政楼216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盖章有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挑战杯专用邮箱wzmctzb@163.com,文件命名为“学院+温州医科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汇总材料”。
3.学校复赛阶段:(2024年1月)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 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评出入围学校决赛作品。
4.作品完善阶段:(2024年1月-2月)
各学院、指导老师加强对入围学院决赛的作品进行指导,学生进一步完善作品。
5.学校决赛阶段:(2024年3月-4月)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修改完善后的参赛作品进行新一轮的书面评审,并进行终审答辩。
五、表彰奖励
校级赛事设金奖、银奖、铜奖,根据竞赛结果,还将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竞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所属学院,并根据贡献度由排序第一的学院申报。
2.每人(每个团队)限报 1 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请各学院注意平衡参赛组别,每个组别报送作品数不少于该院参赛作品数的 1/10。
3.作品文本包括20页ppt介绍材料、10页以内详细介绍材料和20页以内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中涉及出现参赛成员名字的材料(如营业执照、专利、软著、论文等),要在参赛成员名字下做下划线标记;涉及出现甲乙双方的材料(如合同协议、用户报告、检测报告等),双方单位要清晰可见。作品文本包括项目简介、独特优势、社会问题和市场痛点、技术研发、创新性、市场运作、团队介绍、社会价值等方面。
4.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本届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5.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各学院要切实强化作品自查环节。
请各学院密切关注校园公告和校团委工作网。未尽事宜,将以补充通知形式说明。如有疑问请联系:谢老师、侯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705。
附件:
1.温州医科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2.温州医科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
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